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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煤炭发展战略:中期确保国家能源安全,长期逐步退出主体地位
来源:浦东发布 日期:2024-02-25 浏览

降碳势归,煤殇应对寒风雨。冬来春去,难解千丝缕。蜀道难关,转运乏情致。前途暗,煌辉趋缓,落落伤愁漫。

  

  长期以来,煤炭在中国能源体系中具有特殊地位,在能源生产和消费结构中均占据主导地位,为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在国家能源安全中具有“压舱石”和“稳定器”的作用,历史功绩和现实贡献不容抹杀。

  对于中国实现“双碳”目标和未来能源转型来说,工作重点应该是煤炭,而实现煤炭转型发展是今后较长一段时间内的首要任务和立足点。

  煤炭是中国的基础能源,在可见的未来,其地位难以根本性改变,因此煤炭产业将以确保国家能源安全为前提,加快实行转型升级,构建具有转型期过度意义重大的新型煤炭工业体系。

  在能源转型过渡期,中国应该将“煤炭清洁高效开发利用”政策落实到煤炭发展的各领域和全过程,全面推进新时代煤炭高质量发展,努力建设现代煤炭产业发展体系,包括安全保障体系、清洁低碳绿色产业体系、科技自主创新体系、市场公平有序运行体系、治理科学调控体系和社会共享服务体系和国际合作开放共赢体系。

  从战略层面上来看,中国将以建设新型能源体系为重心,深入推进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和强度控制,近中期应该从严控制东部地区、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地区新增煤电装机规模,持续推动煤电节能减排改造,长期应该合理布局在建设新型能源体系和新型电力系统过程中具有支撑性煤电项目,并逐渐引导煤炭退出能源主体地位。

  中国未来应该按照“绿色发展、低碳转型、有序退出”的方针,明确煤炭自身战略定位,提高煤炭能源安全供应水平,引导煤炭清洁高效开发利用,不断优化煤炭生产开发布局,大力推进煤炭现代化建设,逐步退出主导地位,实现煤炭工业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

  一、推动煤炭绿色生产

  中国应该进一步强化煤炭法规政策,进一步明确煤炭清洁高效开发和利用大方向,确定煤炭未来功能和地位,强化法规政策约束性。

  中国应该全面推进煤矿安全法制化水平、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推进煤矿安全基础建设、提升煤矿安全保障能力、创新安全监管监察机制、深化重大灾害治理、强化应急管理、提升煤矿职业健康水平、构建社会共治体系等。

  继续加大煤炭资源勘查力度,支持大型煤炭基地的资源普查和地质详查,规范商业性勘探,提高资源保障程度,稳步推进煤炭绿色生产。

  严控煤炭新增产能,做好新增产能与化解过剩产能之间的有序衔接,完善煤矿正常退出机制,协调好煤炭产业与绿色发展之间的关系。

  持续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资金投入和政策保障,继续做好煤矿安全改造和瓦斯防治等工作,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开展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强化现代煤炭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建设,积极稳妥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完善煤矿井下劳动保障体系,完善职业健康法规标准,加大事故责任追究处罚力度。

  推进煤炭产业数字化智能化升级,积极开展煤矿智能化建设,支持隧道掘进和煤炭采掘企业广泛使用再制造产品和服务。

  持续统筹煤炭与煤层气开发,切实提高煤炭开发与煤层气开发之间的协调能力,进一步拓宽粉煤灰和煤矸石等综合利用渠道,扩大在生态修复、绿色开采、绿色建材、交通工程等领域的利用规模。

  加强煤炭洗选加工,提高煤炭洗选比例,尽最大努力提高煤炭洗选能力,建设现代绿色煤矿。

  二、推动建设绿色矿区

  在未来转型过程中,中国应该更加高度重视生态环境对煤炭生产和消费的约束,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加强重点领域和地区的环境治理,不断完善煤矿生态环境治理模式,建立生态环境恢复补偿机制,推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矿区建设。

  应该全面开展隐蔽致灾因素治理工作,重点对煤矿采空区、废弃老窑(井筒)、封闭不良钻孔、断层、裂隙、褶曲、陷落柱、瓦斯富集区、冲击危险性、导水裂缝带、地表水体、地下含水体、井下火区、古河床冲刷带、天窗不良地质体等落实治理措施。

  坚持绿色转型,建立国家、省、市、县四级联创、企业主建、第三方评估、社会监督的绿色矿山建设工作体系,健全绿色勘查和绿色矿山建设标准体系,完善配套激励政策体系,构建绿色矿业发展长效机制。

  继续健全采煤沉陷区防治机制,加快推进历史遗留的重点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尤其是要解决好煤炭枯竭区的绿色转型,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三、鼓励煤炭绿色消费

  在煤炭利用领域,中国一方面应该大力开展节能、清洁高效利用和供暖等方面加大技术改造力度,另外一方面还应该继续推动燃煤发电朝着高参数、大容量、智能化方向发展,重点是要持续推动新型动力循环系统、智能燃煤发电等技术创新,不断推动电力装备技术升级和改造。

  不断深化煤炭绿色消费内涵,除继续强调在消费各环节更加高效、更加清洁,执行更加严格的污染排放标准外,还要结合规模化利用和绿色化时代要求,更加注重绿色赋能,实现全过程全要素绿色消费。

  要立足以煤为主的基本国情,抓好煤炭绿色消费工作,增加新能源消纳能力,推动煤炭和新能源优化组合。

  按照减量化、资源化、再利用的原则,发展煤炭循环经济,扩大资源综合利用规模,努力提高资源回收率和资源利用率,推进由被动治理向主动防治转变。

  采取强力措施,通过多种途径推动优质能源替代民用散煤,降低煤炭在终端分散利用比例,推动实现煤炭集中利用和集中治理,逐步减少并全面禁止劣质散煤直接燃烧方式,在散煤燃烧领域尽可能采用优质煤,优先选择工业余热、热电联产、地热等方式替代煤炭分散燃烧,推广以气代煤和以电代煤等重大工程。

  继续大力推进工业锅炉和工业窑炉等治理改造,降低煤炭作为热力和动力来源,结合棚户区改造等城镇化建设,因地制宜,继续推行热电联产“一区一热源”等园区集中供能模式,积极发展热电联产产业。

  继续加快现役煤电机组升级改造,新建大型机组必须采用超超临界等最先进的发电技术,建设高效、超低排放煤电机组。

  继续实施煤炭开发利用的粉尘综合治理,严格限制高硫、高灰、高砷和高氟等煤炭资源开发和利用。

  加快提升节能环保炉具普及率,在清洁取暖不能覆盖的区域,采取洁净型煤与专用炉具配套销售方式实现清洁燃烧。

  继续推动煤电节能降碳改造、灵活性改造、供热改造“三改联动”,重塑煤电在新型电力系统中的功能地位,要加快由主体性电源向提供可靠容量、调峰调频等辅助服务的基础保障性和系统调节性电源转型。

  鼓励实行煤电联营或煤电运一体化经营,延伸煤炭产业链,积极发展循环经济,加强环境保护,促进煤炭资源综合利用,加快煤层气产业化发展步伐。

  进一步建立和健全煤炭质量管理体系,持续完善煤炭清洁储运体系,加强煤炭质量全过程监督管理。

  四、加速煤炭低碳转型

  从中国能源资源禀赋来看,煤炭对经济社会发展的约束越来越趋于紧迫和现实,在未来较长时间内,都将充满复杂交织的矛盾,诸如能源转型与能源安全等之间存在矛盾。

  在能源转型过渡期,中国必须继续加强煤炭清洁高效低碳利用,切实发挥煤炭在能源供给保障中的兜底作用,确保国家能源安全不至于出现较大问题。

  从中国现实情况和未来趋势来看,煤炭产业温室气体减排是低碳转型的关键,未来煤炭长期发展的主旋律就是低碳转型。

  中国政府应该持续制定和完善煤炭产业转型发展的相关政策,为煤炭产业未来发展建立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政策环境。

  根据国家整体部署,煤炭领域应该尽早制定碳达峰和碳中和专项战略规划,推动煤炭产业提出明确的“碳达峰”和“碳中和”目标,并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

  中国应该加强煤炭矿区未来转型路径,有可能将煤矿地下空间封存二氧化碳,利用地表植被形成碳汇,进而实现煤炭矿区二氧化碳自循环。

  煤矿区不仅有煤炭资源,还有充足的地下空间和土地资源,研究表明,煤矿地下空间的残煤、岩层和地下水对二氧化碳有一定的吸附、溶解和运移作用,经过长时间物理化学反应和地质变迁,可以生成碳酸盐矿,而碳酸盐矿对二氧化碳具有一定的固化作用,有可能转化成为具有巨大潜力的储碳能力。

  根据有关研究,500米深的煤矿地下空间储存二氧化碳具有较好的稳定性,这对于煤炭产业未来转型提供了重要方向和潜在空间。

  充分利用煤炭矿区土地,因地制宜,种植具有利用价值的快速生长植物,进而形成有利于实现“双碳”目标的碳汇。

  有序发展煤基新材料、碳材料,引导现代煤化工的低碳化发展,实现煤炭由单一的燃料属性向燃料/原料并举转变。

  应该开展大规模(百万吨级 / 年)碳捕获与封存(CCS)/CCUS关键技术研发和工程示范建设,逐步将CCS/CCUS碳减排量纳入碳市场交易。

  五、逐步有序退出主体能源地位

  目前,中国已经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和第二大能源生产国,已经具备了很强的能源生产能力,安全保障供应基础比较雄厚。

  但是,由于中国石油和天然气对外进口依存度仍然很高,能源安全问题仍将长期存在,因此基于资源禀赋,煤炭在中国能源体系中具有极其重要的基础性地位,煤炭是中国能源安全保障的“压舱石”和“稳定器”这一结论已经成为国内共识。

  没有比较,便没有说服力,从资源禀赋来看,在中国已探明的一次能源资源储量中,油气等资源比重约为6%,而煤炭比重高达94%,说明煤炭是中国自主保障最可靠的能源类型,因而在未来较长的能源转过渡期,煤炭地位不容小觑,即使到2060年碳中和时期,煤炭年消费还将保持到3亿吨左右。

  中国能源转型势在必行,但是需要一个比较缓慢的过程,因此“减煤”与“保煤”之间可能形成一对矛盾,或者说可能是一个长期存在的两难问题。

  国家制定“双碳”目标,对中国煤炭产业发展构成重大影响,有助于倒逼各地淘汰煤炭落后产能,引导煤炭产业转型升级,体现“减煤”的责任。

  但是,为了确保国家能源安全,客观上需要煤炭担当能源转型过程中的兜底保障使命,更好履行地“保煤”的社会职责。

  在过去几年,中国煤炭去产能也取得了明显效果,但是也需要对去产能煤矿实施“回头看”,坚决防止已经退出的产能死灰复燃,确保煤炭有序退出主体能源地位。

  从趋势上来看,可再生能源装机规模将持续快速增大,但是可再生能源电力具有十分明显的不稳定性,客观上需要清洁燃煤发电平抑电力系统的波动性。

  统筹考虑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项目外送和就近消纳调峰需要,以区域电网为基本单元,在相关地区妥善安排配套煤电调峰电源改造升级,提升煤电机调峰能力。

  从长期趋势来看,中国煤炭生产不是越多越好,而是需要时可快速启动生产,不需要时可低成本保持生产能力,切实提高供给保障韧性,产能可低成本宽负荷调节的智能柔性矿井将替代当前高产高效矿井成为未来煤矿建设新形式。

  继续实行煤炭减量指标置换政策,制定严格的置换标准和程序,签订减量置换协议或承诺书,允许部分先进产能煤矿按照减量置换的原则核定生产能力。

  通过完善综合标准体系,严格常态化执法和强制性标准实施,促使一批能耗、环保、安全、技术达不到标准的煤炭产能有序退出,坚决遏制煤炭生产能力无序,有计划、有步骤地淘汰落后产能,不断化解落后煤炭产能过剩的矛盾。

  加强煤炭生产监管,要求煤炭企业必须严格按照核准的煤矿建设规模和生产能力组织生产,提高企业超能力生产的处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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