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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东方枢纽国际商务合作区建设总体方案发布
来源:浦东时报 日期:2024-02-29 浏览

  2月28日,海关总署发布上海东方枢纽国际商务合作区建设总体方案。根据方案,商务合作区规划面积约0.88平方公里,以G1503快速路为界,分为两个区块,其中东侧区域为先行启动区。到2025年,完成商务合作区先行启动区封闭验收;到2028年,实现商务合作区全域封闭运作;到2030年,全面建成商务合作区。

  东方枢纽国际商务合作区东侧区域东至硕放路、沪通二期铁路西侧,南至美兰路,西至G1503快速路,北至闻居路、黄龙路;西侧区域东至G1503快速路,南至祝钦路,西至金闻路,北至闻居路。两个区块通过封闭通道联接。

  按照统筹规划、分步实施、能快则快原则,到2025年,完成商务合作区先行启动区封闭验收,商务合作区基本功能落地运行。到2028年,实现商务合作区全域封闭运作,完成重点功能性基础设施建设,具备商务交流、国际展览、国际培训等功能。到2030年,全面建成商务合作区,实现区域跨境交往便利、国际商务活动活跃、创新要素资源集聚、专业服务能力领先、配套设施完备的功能目标。

  区域发展定位为便利国际商务交流的新平台、服务资源要素汇聚的新载体、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新节点。以促进国际商务交流为目标,在综合保税区、海关监管区和口岸限定区域管理制度基础上,叠加特定封闭区域人员跨境流动便利化政策措施和商务服务功能,依托东方枢纽上海东站和浦东国际机场国际国内人员交汇优势以及浦东国际机场中转客流优势,打造高度便利的国际商务交流合作平台,彰显中国对外开放的决心和能力。

  以国际商务人员往来便利为牵引,带动货物流和信息流交汇流动,强化内外链接功能,更好集聚全球要素、配置全球资源;发挥上海长三角一体化龙头带动作用,依托地处长三角国际交通枢纽和国家沿海大通道交汇点的区位优势,更好链接长三角、服务全国、辐射全球,为长三角乃至全国各类企业国际商务交流提供平台载体。

  方案提出,围绕便利国际商务交流、服务高端国际会展活动、提升培训服务质量、完善配套服务设施,将建设以国际商务交流为核心功能的合作区。同时,实施高效便利的管理措施,包括集成优化管理模式、便利人员进出、便捷行李物品管理、实施货物高效管理等。

  方案还提出了建立健全风险防控措施体系,包括实施区域封闭管理、强化风险防控协调联动。商务合作区及区域东西侧联接通道,以及与浦东国际机场联接通道实行封闭式管理,高标准建设智能化监管基础设施。海关、移民管理等部门在国际侧按职责开展监管。在国内侧,海关、移民管理等部门和商务合作区综合管理机构通过创新理念、创新手段共同开展有效风险防范,重点加强区域边界风险防控、国内侧进出区人员和行李物品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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