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宠物经济”持续升温,宠物食品消费需求不断增长,一些不法分子盯上这一市场。在电商平台上,打着“海外渠道直供”“低价促销”等幌子的“进口猫粮”,背后却隐藏着制假售假的灰色产业链。近日,浦东新区检察院审查起诉了一起制造、销售假冒品牌猫粮案,守护“它经济”,助力消费增长新引擎。
2024年11月,公安机关发现有一团伙在网络平台出售假冒品牌猫粮,销售额达数十万元。2024年12月,犯罪嫌疑人尹某、杨某被公安机关抓捕到案,案件随后移送浦东新区检察院审查。
经查,2024年3月至案发,尹某在未取得任何品牌授权的情况下,购买正品猫粮比对颗粒外形,联系厂家仿制原料,网购假冒注册商标包装袋,雇佣工人在仓库内完成分装、称重、封口、装箱,再以 “一件代发”模式通过快递对外销售。
尹某供述,他原本从事宠物用品行业,因经营遇冷,听闻仿冒品牌猫粮牟利可观,遂萌生制假犯意。经营网店的杨某自2024年7月起,从尹某处购进假冒品牌猫粮,由尹某直接向消费者发货。为牟取更高利润,杨某随后委托尹某定制该品牌另一口味的假冒猫粮,自行租赁仓库存货销售。公安机关在其仓库内查获假冒猫粮930袋,经鉴定均为假冒注册商标商品;商标权利人出具证明,证实尹某、杨某及涉案店铺均未获得合法授权。
在审查过程中,杨某曾辩称起初误以为涉案产品确是“海外渠道货”,对假冒事实并不知情。但检察官结合全案证据,发现杨某的进货价格明显低于正品,她始终未查验授权资质,面对消费者的真伪质疑,多次以“无防伪标”“生产批次不同”等理由搪塞,认定杨某主观上明知涉案商品为假冒产品仍销售。
本案中,杨某并非单纯销售假冒猫粮,还主动提出定制假冒猫粮的需求。对此,检察官围绕两人的犯罪意向、行为分工等开展进一步审查。
合作后期,杨某对部分假冒产品并非单纯“购入后销售”,而是主动委托其定制另一口味的假冒猫粮,是犯罪的犯意提起者和积极推动者,与尹某共同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对于她单独销售明知是假冒商品的行为,应另行认定为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
最终,浦东新区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对尹某提起公诉,以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对杨某提起公诉。
检察官提醒:电商经营者及市场从业者应当严守法律底线,牢固树立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严禁未经授权生产、定制、灌装、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宠物食品,坚决抵制制假售假、贴牌仿冒等违法犯罪行为,共同维护诚信有序的市场环境。广大消费者选购宠物食品时,务必通过品牌官方旗舰店、授权实体店等正规渠道,认真核验商品授权资质与防伪标识,切勿轻信“低价正品”“海外直供”等虚假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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